获得学校“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出访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回答:(1)受资助研究生可在出访前领取资助额度内的经费,并在回国报到后凭费用票据按有关审批程序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受资助研究生出访前领取资助款需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需提供以下附件:
①研究生院出具的资助批件原件;
②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复印件;
③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复印件。
(2)受资助研究生的导师可根据会议级别等情况使用其科研经费承担一定比例的出访费用。如需使用导师科研经费开支超出资助款项额度的出访费用,受资助研究生应在出国申报时注明该经费来源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